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因‘7·20’特大暴雨被降级的女市长重回正厅级”的话题,近日引发网民热议,这名女市长指的是河南郑州前市长侯红,她曾因2021年郑州洪灾导致380多人死亡或失踪,被党内严重警告后辞职。但网民发现,她又重回“正厅级”。
▲2021年7月20日河南郑州洪灾,官方未关闭地铁5号线致大批民众被困在地铁车厢,不少民众横死地铁站台。(视频截图 / 合成)
据河南省卫健委官网显示,现任河南省卫健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曾因“720”特大暴雨被政务降级的郑州原市长侯红,已再次被河南省委重用,并被明确为正厅级。
1967年出生的侯红,曾长期在河南省内任职,历任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开封市市长、开封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1月任郑州市市长(正厅级)。
任郑州市市长一年后,侯红因郑州“720”特大水灾受到处分。这场水灾发生于2021年7月20日,郑州市因特大水灾酿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官方称灾害导致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仅郑州市就达380人,但外界认为实际数据可能被官方掩盖。
2022年1月,中纪委问责郑州水灾责任人,时任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被免职,市长侯红被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1月27日,侯红辞去郑州市长职务。一个月后担任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侯红的政府行政职务为河南省卫健委副主任,但却以党内职务“党组副书记”,在官网排名中位于卫健委主任黄红霞之上,排名第一。
▲被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的郑州原市长侯红,再受重回“正厅级”河南省卫健委领导信息中排名第一(图片来源:河南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处分后再度“复出”具体怎么规定?
官员受过处分后,是否不能再晋升?期限上是怎么规定的?
据了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在影响期方面,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24个月,其中,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1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图片来源:网络)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同时规定,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受到纪律处分,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终结,不能得到提拔了”?
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份,侯红就已经任河南省卫健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但她重回“正厅级”的消息,近日再度被热炒,并且引发舆论关注。
不少全国网民在微博留言,“那些逝去的生命还能重回么······”“风头过去,官还是照做,一点都没影响到她。”“原来降职级只是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现任郑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陈宏伟,郑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信息中排名第二(图片来源:河郑州市政府官网截图)
除了侯红以外,另一名陈宏伟曾因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而被问责。水灾被处分的郑州副市长陈宏伟,目前也已“官复原职”,担任郑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21年,陈宏伟因郑州洪灾被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