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夏松、常春报道)“从我妈妈被打死,然后到现在,我每一天过得都是非常的恐惧,都没有办法正常入眠……”5月28日上午9点半,山东省龙口市居民李宁在中国驻东京大使馆门前发出控诉。
▲2023年5月下旬以来,李宁连日在中国驻东京大使馆门前,要求直播6月1日在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国家赔偿案庭审。(图片来源:受访人提供合成)
“尤其是这几天,看着妈妈的庭马上要开了,心里特别特别难受,根本就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我妈妈的整个人。在14年里,所有的、每一天经历的,就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子里一遍一遍出现。”
“然后我在想,妈妈在里面(当地政府非法关押)32天,整整32天,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在里面那种无助,我又没有办法帮到她,她多么地想求生啊……”
山东省龙口市居民李宁的母亲李淑莲2009年上访期间,被当地官方殴打致死,家人艰难维权14年,并申请了国家赔偿,该案将于6月1日在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开审。
▲李淑莲被政府官员非法拘禁致死的国家赔偿案将于6月1日在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开审(图片来源:网络)
李宁说,母亲的死是当地政府、公安、法院等直接参与所导致。她连续多日到东京的中国驻日使馆门外喊话,要求法院直播整个开庭过程。
5月23日,她告诉记者,希望能进到大使馆,但使馆毫无回应,自己能做的就是站在这里呐喊。
李宁:法院要秘密开庭
李宁为妈妈讨公道历经艰难。期间,在各方人士帮助下,成功推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当地4名政府官员与3名保安被判刑。之后,她申请了国家赔偿,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将于6月1日开庭审理。
“我知道,他们是一直是不公开审理的,而且是要秘密开庭。我不想说这个案子就没有任何的一个公道,一个说法,就秘密地审判。所以,我就到了中国驻日本的大使馆,进行了这种主张。”她说。
▲视频【2023年5月28日,距离我妈妈开庭还有3天。我继续来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前,要求直播开庭!要求公开审理,公开道歉,公开赔偿!……........】
这些天来,李宁每天都会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前喊话,主张权利,发出声音。
李宁的母亲李淑莲原是下岗职工,后来自己开办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2001年当地官员对李淑莲索贿不成,百般刁难,导致李淑莲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之后,李淑莲进京上访,多次被抓。2009年10月2日,李淑莲在遭非法拘禁32天后被殴打虐待致死,但官方称其是上吊自杀。
“我母亲死亡那一天,我们就在现场,看到了我母亲遗体,遍体鳞伤,从大腿到后背全都是黑青色的。”李宁说:“当天我母亲都穿好寿衣,都化好了妆,马上就要进火化炉,不允许我们解开寿衣。在父亲歇斯底里坚持下,我们把母亲的衣服解开,发现妈妈身体的状况。”
当时,李宁整个家族被控制在东南一街道宾馆,里面布满武警、公安。
母亲含冤去世后,李宁开始了14年的伸冤之路,“我逃出了当地,到了北京,才有了一直抗争、维权的机会。”期间,她多次被非法拘留、被打,坐老虎凳,甚至被抓回山东。“他们就是要恐吓你,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让你屈服。”
当年22岁的花季少女,如今已36岁,依然为冤死的母亲讨说法。
经历十几年抗争 李淑莲案才进入司法程序
李宁表示,比起其他访民,自己是幸运的。其他访民可能这辈子被关进精神病院,而母亲的案子却进入了司法程序,“我(母亲)这个案子在很多专家、律师、网友,也有体制内一些人的帮助下,才把走到今天。”
上访人能够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极为罕见。李宁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鼓励民众不妥协,“这个案子已是最难的了,把人都打死了,而你的对手是谁?是整个公检法司所有的部门,但我是拿命去拼上去的。”
李宁上访9年后,2018年9月,李淑莲被非法拘禁致死一案终于开庭。但地方法院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禁止家属参加庭审。李宁与父亲以申诉参与人身份进入二审庭审。
2018年12月28日,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并当场做出判决,四名官员——前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尚德松被判有期徒刑6年、前东莱街道办事处主任杨新军被判有期徒刑8年、前东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谢守泉被判有期徒刑4年、前东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焕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最高刑罚为8年,最低刑罚是判3缓3,当庭释放。
同日,另案审理的三名保安鲁旭、赵焜、王利男,分别判5年、4年6个月、5年徒刑。
▲时任东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尚德松等被告人非法拘禁案宣判(图片来源: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网站截图)
“在三名保安的卷宗里面,发现了是党委、所有部门一起开会定的,谁安排保安,谁定殴打场所,谁弄监控室,谁拿电警棍,谁开车去拉。”李宁说,“所有的安排特别缜密。母亲的死,是在龙口市信访局、东南街道政府以及龙口市法院、公安共同参与下导致的。”
在审理保安的案卷里,李宁一家发现李淑莲不是自杀,“在整个庭审现场,保安亲自、亲口承认的。”“这个案子结束之后,我是不服的,妈妈被打死了,不是自杀,现在这个案子最后定论还是自杀。”
李宁表示,这7名被判刑的人是重罪轻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务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致死者,处10年以上刑期。
她还从三名保安的卷宗里发现,有其他犯罪事实的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龙口市法院院长王海涛亲自到现场去指挥、殴打李宁妈妈,甚至在旁边拍手叫好,卷宗里有整个过程。
她说:“我手里有证据。我说的所有的都是事实,来源于卷宗,检察院、法院还有这些部门做的所有记录。还有,我妈妈的尸检视频都是在造假。”
抗争了14年的李宁,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所有的人看清中国官员的真实面目。“我妈妈这个案子是唯一一个访民能把案子走到司法程序上,能经历一审,经历了十几年才进入司法程序,这是非常艰难的过程,你一个人去跟那么强大的公检法机关抗衡,根本你就是一个小蚂蚁。”
同时,她也希望通过努力,鼓励他人。“当你的财产生命受到侵害之后,你能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国家赔偿,能够进行一审二审的程序,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