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北京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2022年6月24日,中国律师界“泰斗级人物”张思之在北京逝世,享寿95岁。张思之除了是文革“江青四人帮”的律师外,也曾为鲍彤、魏京生等多名著名政治犯做辩护,也一直在为中国的独立司法和人权发声。
▲张思之先生(1927-2022)(图片来源:网络)
讣告说:“张思之先生作为中国律师的标志性人物,在国家发展的特殊时期走过了不平凡的人生道路,也给我们这些后辈深刻的教诲与启迪,我们永远怀念他!”中国律师界和法律学者纷纷发文致哀。
张思之,一位被誉为“中国律师的荣耀和良知”的老先生,逝去了。
张思之1927年出生于河南郑州。1947年,张思之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朝阳大学,大学期间加入中共地下党。1949年,张思之参与接收北平法院,成为新政权第一批法官,历任北京市法院民庭、刑庭法官和研究室负责人。
他1957年被打成“右派”,之后“劳动改造”15年。1972年结束劳改后,在北京市郊一所中学教书。
▲ 《行者思之——张思之口述》一书中,记载了张思之一生经历的荣辱沉浮。作者:张思之、孙国栋 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 出版时间:2014年(图片来源: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封面截图)
文革后,1980年张思之重回律师岗位,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案”和“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为江青等人担任辩护律师。六四事件后,他参与鲍彤、魏京生、王军涛等民运领袖政治犯的辩护。也积极对社会敏感话题、为公民基本权益发声。在聂树斌案、李庄案等受到巨大关注的案件中,张思之都曾公开发声,仗义执言。
他作为决不妥协的律师,长期秉持着良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一生可谓波澜壮阔。
然而,他的名字,却不为大众所熟知。
这或许是由于他数十年如一日,为素昧平生的人奔走、辩护,希望他们能获得公正对待,却从来不热衷于宣传自己。
亦或是,因为他代理的案件,总是内幕重重,经常被视为“敏感”“不宜公开审理”,使得他没有进入公众视野。
虽然大众舆论场上籍籍无名,同行却对他一致推崇。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曾评价,张先生具有一种精神:
“一为当事人高度负责,二将社会良心放在第一位,为弱势代言,三敢于挑战权威,这就是‘思之精神’。”
张先生听后,谦虚地说自己只是“老律师、小角色”,是一个“普通小‘兵’”。
但事实上,这样的谦辞背后,他对中国社会人权与法治进步的贡献,无论如何也无法抹杀。
他的荣耀,来自于为那些其他人唯恐避之不及,却依然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异端”辩护。
▲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图片来源:网络)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集团反革命案进行公开审判。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
▲特别辩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图片来源:中国长安出版社封面截图)
1980年,他担任林彪与江青集团特别审判中的辩护律师。
这一事件在审判前,司法部已定下调子,他们反革命的性质不能推翻,反革命的事实不容更改。
他当时面临何等压力,可以想见。
然而,张先生顶住压力,秉持着律师的责任,坚持“任何人都有被辩护的权利,哪怕是大奸大恶的人”。
他尽全力辩护,几乎做到了最好,最终为姚文元等五人免去了总计13项罪行,为李作鹏免去了两条不成立的罪行:另立中央与谋害毛泽东。
这场辩护后,有人请他去司法部做律师司司长,他婉拒了。他说自己不适合官场。他选择以律师身份,继续担任异端的辩护者。
2000年,他的著作《我的辩词与梦想》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颁奖词写道:“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
1987年,张先生为另一位异端辩护。
这年5月,发生了“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国务院认定:“造成这场特大森林火灾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天灾,也不是坏人破坏。最初火源是林业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吸烟,以及违反防火期禁止使用割灌机的规定,违章作业造成的。”
包括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在内,多名林业管理人员以“玩忽职守”的罪名,遭到起诉。
▲漠河市的大兴安岭5·6火灾纪念馆。(图片来源:网络)
但张先生多方了解案情后,认为庄学义无罪,奋力为其辩护。他在庭审现场慷慨陈词:“直截了当地说,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中回避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是,『五· 七』火灾对于图强局来说,实是意外的天灾,非人力所能抗拒;一个是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社会危害性。”
“对刑事被告人定罪的根据,只能是他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因公诉人的主观意念,或某位领导人的意志……如果不是坚持这条原理原则,决经不住事实的检验!历史终将证明:这是错误。”
“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使我们不能不预感到:有的同志,在庄案上将决心沿着明知是错误的小道走到底了。这就清楚地说明,以法治国,在我们国家还要经历多么艰难的历程。”
张先生说完,现场掌声雷动,甚至有一名公安局干警深受触动,也准备举手鼓掌,却被当场“抓获”,押了出去。
可惜,他的精彩辩词,并未成功改变庄学义的命运:判处有期徒刑3年。
然而,宣判17年后,2004年,在庄学义案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持续不断地推动下,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了再审判决,宣告庄学义无罪。
正如张先生所言,“历史终将证明:这是错误”。
▲2008年的一期《南方人物周刊》,以庄学义作为封面。(图片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封面截图)
90年代后,张先生为更多不平之事奔走。
他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或“颠覆政府”的人辩护,为被指控为“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郑恩宠辩护,为蒙受不白之冤的聂树斌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聂树斌案是著名冤案。1994年,河北工人聂树斌被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遭到逮捕。1995年4月,经过二审终审被判处死刑。2005年,强奸杀人案真凶王书金被捕。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图片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这一桩桩、一件件案例背后,张先生所展露出来的,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坚决。
即便这些辩护看起来像以卵击石,大多以失败告终——他是一位“屡败屡战”的律师。
他一生打官司,很少获胜,面对的基本全是失败。
这是为异端辩护的结果,但绝非他的耻辱。
他面对的,大多是极为困难或尖锐的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像上文提及的案例那样,早有基调,难以推翻。辩护的失败,就像学者萧瀚所言:“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失败也从未击垮他。
他就像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绝不放弃,一直用澎湃的热情去博取渺小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而这背后支撑着他的,是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个人的良知,是为人权而奋斗的理想。
▲2008年,张思之获得佩特拉·凯利奖,以表彰他“为在中国保障人权和建设法制国家及律师制度做出的杰出贡献”。(图片来源:网络)
他最终决定,后半生要为了人权而奋力抗争。他说:“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2004年,接受《南风窗》专访时,张先生还留下一句名言:“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
▲《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中,张思之写道:“从律师实务的角度考虑,要紧的是,案情无论繁简,任务则一:或为民争权,或代民维权,使之由此获得自由与尊严,从而提高其精神境界,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变革。”作者:张思之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年(图片来源:法律出版社封面截图)
不过,在这条路上,面对“肉食者”,张先生也时常感到恐惧。
他曾承接过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夫人准备同他探讨上诉的辩护事宜。
然而,她刚下火车,电话就遭到掐断,然后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拽回原审地。
张先生不得不应二审法官邀约,前往原审地交换意见。等他一到达原审地,无论是前往看守所,还是去往机场,始终有警车尾随着他。
张先生说,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他就会想到,不知何时自己可能也会陪着当事人入狱,不可避免地陷入惊恐。
可是,就像鲁迅说的“中国总得有人站出来讲话”。
他选择成为这个人。
2006年,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他说去广东办案,有人放话,说您老不来为好,他去了。后来,去山东办案,有人放话,说律师有去无回,他不信这个邪,又去了。
▲2007年,张思之接受采访。(图片来源:搜狐网)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
但就算自己再恐惧,为了之后其他人不会再恐惧,依然需要去发声,去做这些事。
在张先生心目中,“免于恐惧”正是实现人权的重中之重。
在极端的年代,所有人都活得如履薄冰,可能一不小心就触怒了谁,犯了某种罪,亦或是被不高兴的当权者一句话而投入监狱。
张先生清楚那是怎样的生活,怎样的日子。
他绝不想重蹈覆辙,只希望人们一点点远离恐惧,让人们的正当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所有人都可以公开表达对公共生活的看法,不必战战兢兢。
每个人面对政府都不卑不亢,过着有人权与法律保障的安稳生活。
因此,虽然已在法律界被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张先生却仍在为弱势者辩护,依然秉持着良知,为了实现人权社会而不断努力着。
70岁时,他说要执业到80岁。
80岁时,又说执业到90岁,还说90岁后若有力量,还要干到底。
他不愿意自暴自弃,更不愿意做吃饱混天黑的事情。
▲张思之在家中。(图片来源:网络)
遗憾的是,奔波操劳一生后,张先生还是无可奈何地停下了脚步。
他或许是不愿意的。他还没有看到理想实现的那一天。
但是,他的荣耀和良知、理想与坚持,正在传承下去。
事实上,即使生前面对各种困境,他依旧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保有希望。
他鼓励律师去议政,寄希望于尚存凛然正气的年轻律师,推动法治的进步。
而对于自己,他曾说:“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作为一枝带刺的玫瑰,他已身体力行地为后来者做好了榜样。
他不断提醒与刺痛着后来者,告诫他们,不要认输,不要放弃,落实人权与法治的社会,终将到来。
▲张思之,河南郑州人,著名律师、法学家,被誉为“律师的良心”,著有《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我的辩词与梦想》等。(图片来源:网络)
八十年代他还曾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并创办《中国律师》杂志。主要出版物有有《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律师制度研译》、《我的辩词与梦想》、《行者思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