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www.zyff.net)、《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浙江讯:浙江省义乌市政府为发展航空小镇进行拆迁,却未按原拆迁安置协议对村民进行安置,从而被70户村民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义乌市政府依然不履行合约,村民只好再上诉中院。
▲于浙江省义乌市政府不履行机场改造拆迁安置协议,当地70村民将义乌政府告上法庭。(受访者提供合成图)
据村民代表季成付先生表示,案件二审于4月17日上午在金华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庭审,由于受疫情影响,代理律师周涛是在北京的律所参加的网上视讯庭审。
义乌政府毁约 村民不接受
该案件曾于去年8月23日在义乌市法院开庭审理,因为官方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后法官判决义乌市政府要对村民做出补偿。
因为义乌政府提出的变更方案都不符合村民的需求,村民们坚持当局应履行原来的协议方案。
4月22日,该案代理律师周涛向记者表示,“由于产业用房是村民基本生活的根本保障,产业用房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将会给7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做出何种补偿都不合适,因为原来的协议是有效的协议。”
2016年,义乌市政府规划在前洪村发展航空小镇,于下半年由义乌市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和村民们签署了《义乌机场飞行区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协议书》,征收村民农地和拆迁其房屋,并承诺给村民北苑街道“和聚沁园”高层公寓和集聚配套产业用房安置。
然而,在产业用房即将交付之际,北苑街道办事处告知村民,协议约定的产业用房无法交付,要改以2017年的新政策进行货币安置或者其它方式的安置。
去年,北苑街道和村民们曾调解过一次,但没有更改任何方案,只是把原来的公告重复宣读了一遍,北苑街道还邀开了一次维稳大会,威胁要将村民代表抓走。村民愤而提告。
▲拆迁协议书。(受访者提供)
▲强制置换通知。(受访者提供)
机场周边建筑物限高112.9米 设计高度87米的产业房不符限高?
机场周边建筑物限高112.9米 设计高度87米的产业房不符限高?
前洪村被征收的(C)地块有100多亩,此地块上有26个测绘点,根据机场海拔高度涉及到机场净空的问题,机场周边建筑物的高度会受到限制。根据北苑街道办事处于一审时提供的一份民航管理局的答复函,内容订的建筑物高度最高是(海拔)112.9米,最低是(海拔)79.9米。协议中产业房的设计最高高度是(海拔)87米,被告以超过最低的高度限制为由不建产业用房。
律师说,“这地块本身就是产业用房用地,而且是经过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原来是农业用地已征收变更为国有土地。而且进行了地上物、青苗等清理,已达到了建设用条件。这案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限高112.9米,我们产业用房87米的高度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建?”
律师还提出建议,当时产业房规划建二层楼,如果87米还是超高了,可以变更为一层楼,大家可分配少一点面积,这些村民是可以同意的。”
▲“C地块”产业用安置房用地。(受访者提供)
当地政府或另有用地计划
律师说,这地块周边就有一个大的物流集散中心,是空中和地面的物流园,估计义乌政府可能另有用地计划。
“C地块是个大地块,它又把产业用房地块称为第一地块,当时法官就问了,除了这第一地块外其它地块能不能建?这问题被告也无法回答。”他说。
律师表示,“现在当地政府的做法就是不作为,更重要的是现在义乌这种产业用房都不太有了,新的拆迁项目给老百姓的说是有产业房,但都是换算为货币补偿,不再给产业用房。因为当地土地资源挺缺的。”
律师:不建产业房就还地于民
律师认为,“这地块已经规划好了就不应该闲置,既然不能建设,那就还给村民继续耕种,充分利用这块地。”
他说,义乌市北苑街道洪前村村民的农地、房子都被征收了,村民赖以维生的耕地没了,等于断了经济收入。当初村民同意签属协议是因为当地政府说有产业用房安置,如今当地政府要以每个人大约11万元的货币进行补偿,村民们不能接受。安置产业用房村民可以拿来作生产、做车间或者出租,现在一平米租金大约30元,这是生活的基本保障。
律师表示,另一种变更方案是在高层公寓楼下和周边盖的商品房,以1:0.3比例换,原来70平米的可以换21平米。但是这些商铺也不够按人头分配。此外,义乌商业是以批发为主的,所以在住家附近搞商铺是不行的。因此,如果义乌市北苑街道不履行协议,洪前村村民表示将继续上诉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