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广西讯】为了侵占农民的土地,为了从中牟取暴利,一个国营农场居然采取伪造假协议的方式,并打着建设农贸市场服务大众的旗号来达到目的。其中,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当地有关部门还扮演了“配角”,这样不和谐的事情,就发生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
图为广西博白县人民政府大门
农民:土地不容肆意侵占
在博白县宁潭镇长春村,记者采访得知,1962年四固定,博白县宁潭镇长春人民公社已将土地落实固定给长春村27队集体农民所有。虽然当时没有入四固定册,但后来经长春人民公社管委会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一直由长春村27队的农民管理使用。土地坐落在博白县宁潭镇长春村范围内(即现长春农场西边开发的市场用地),其地名分别是:西边叫门口排(又名察子坪、大岭),中间叫通透冲,东边叫新圩排(又名新圩坡、禾了山),总面积约21804.5平方米。
长春村27队队长黎如昆告诉记者,1974年至1983年间,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先后向长春村27队申请划拨土地给其用于建猪场及修机耕路,划拨的土地涉及通透冲、禾了山冲等水田31.766亩,禾了山坡、察子坪坡等坡地39.14亩。当时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广西国营长春农场补偿了相应的农作物。然而,这仅仅是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和的长春村27队村民之间的文字签订,并未向上级部门请示。
图为禾了山坡、察子坪坡等坡地39.14亩
没想到,1989年,博白县人民政府向广西国营长春农场颁发了《博白县山权、林权所有证》,将存在争议的禾了山确权给广西国营长春农场。2001年间,经报自治区农垦局和博白县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将长春村27队划拨给其的土地进行统一平整,名义是开发建设农贸市场和农场居民点。长春村27队农民发现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的开发牟利这一举动后,及时向博白县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可是政府方面迟迟没有下文。同时,长春村27队农民也惊讶发现,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居然利用和新榕大队周屋生产队签订的协议书,张冠李戴地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了《国有土地证》。
记者在长春村27队农民提供的材料上看到,博白县人民政府于2004年3月25日同时下发了两个文件。其中以博政发[2004]23号文件的内容是关于撤销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博国用[2001]字第250385号土地使用证的通知,并要求县国土资源局重新进行地籍调查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另一个文件则以博政发[2004]5号文件决定了长春村27队集体土地共21804.5平方米归国家所有,由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管理使用。博白县人民政府作出土地确权的理由是:1960年广西国营长春农场成立初,因工作需要,曾与长春大队分别签订了《国营长春农垦场与长春大队调拨土地》和《长春大队拨给长春农场土地》两份协议。长春大队将包括争议的通透冲、禾了山冲等地水田31.766亩,禾了山坡、察子坪坡等坡地39.14亩划给长春农场。此后,争议土地一直由长春农场经营管理。
图为长春农场正在非法征用土地上施工全景
2004年7月16日,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认为:争议土地共21804.5平方米在1960年前属长春村27队农民所有和使用。广西国营长春农场认定争议地在1960年已由长春大队划拨给其使用,权属已归国有,其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博白县人民政府在撤销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的《国有土地证》后,没有实地调查取证,于当日就把土地权属进行确权。所以决定撤销博白县人民政府2004年3月25日作出的博政决[2004]5号文件,由博白县人民政府对现争议地的权属重新调查处理。
之后,博白县人民政府曾召集27队农民代表与广西国营长春农场法定代表人进行商协,结果因意见不一而告终。2006年1月4日,博白县人民政府只好下文对争议地进行确权,再次作出了和第一次确权的决定。同年5月8日,玉林市人民政府也开始改变态度,其行政复议处理认为,维持博白县人民政府2006年1月4日作出争议地归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管理使用的决定。27队农民不服,继而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法院对《国营长春农垦场与长春大队调拨土地》和《长春大队拨给长春农场土地》两份协议中的“博白县文地人民公社长春大队管理委员会”公章真伪进行鉴定。1960年博白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16日作出判决,维持博白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权属处理决定。至于上述提及的两份假协议,博白县人民法院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论为协议公章没有异样。同年9月29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博白县宁潭镇长春村27队的上诉,维持一审的判决。
长春村27队部分农民向记者反映,自从集体所有土地被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强制侵占后,长春村27队农民曾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复议,可该院断然驳回。至于1960年签订的两份假协议书,长春村27队农民要求法院对国营长春农场提供协议上面的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最后没有被采纳。
长春村27队部分农民还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肆意侵占农民的土地就是剥夺了农民生存的权力。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影响恶劣,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而政府方面视而不理,反倒泼油加醋,其中的内幕值得深思。长春村27队部分农民表示,不管面临多大困境,哪怕是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一定要把土地夺回来。
图为长春农场一角
农场:职工道出造假内幕
5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博白县委宣传部。在说明采访来意后,宣传部副部长陈宏及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琴与广西国营长春农场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最后向记者称农场管理档案工作人员不在,出去考察学习了,暂不能回来。所以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令人不解的是,在记者未与政府方面接触之前,广西国营长春农场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的管理档案人员清楚土地侵占内幕,现管理档案人员正在欢度五一长假。等五一收假后,记者可以直接与国营长春农场管理档案人员了解详细情况。
该知情人还透露,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向法院提供的协议存在着很大的质疑漏洞,尤其协议公章涉嫌造假和采用打印方式等,这些都是国营长春农场自己伪造的。知情人并向记者提供了广西国营长春农场侵占农民土地后开发的规划图。在规划图上,记者惊讶的发现此宗土地面积涉及近50亩,其中“农贸市场”仅占总面积的1/15。而剩余 的土地却用来商品铺面,共有158间,每间门面以3万的价格对外出售。记者大略估算了一下,仅此门面,暴利就高达480万。
图为长春农场正在非法征用土地上施工
国土:暧昧答复居心难测
当记者要求前往博白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了解关于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土地申报材料和相关批复时,始终未能见到相关负责人。
采访当日下午,在记者一再请求下,陈宏副部长帮助联系了博白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尔后,博白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新来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工作人员针对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土地申报和批复问题答复时,均称不清楚。至于广西国营长春农场开发土地一事,国土局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随后,记者在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垦土管字[2001]第40号文件显示,只批复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用地20亩。
批复广西国营长春农场用地20亩
据记者调查,接受采访的国土工作人员只是负责信访事务。博白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有关领导为何不愿面对采访,记者不得而知。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局曾针对土地问题明确表态:在土地利用总规修边期里,镇一级的土地规划在报经省级国土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不过,按照要求必须保持当地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变.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基本农田都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哪怕占一点儿也是着个程序,而且不能强征强占!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精神》要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坚持“两个严格保护”的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
日前,《物权法》的出台,更是有利地规范土地市场的有序和谐,加强了对土地越轨问题的监督和整治。而广西博白县肆意侵占农民土地的问题,却成了一个不和谐的死角。【记者:张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