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山东讯:(程敏 柳港法)近日,中国正义反腐网编辑部接到山东泰安的王士岳、王泉海、李同玉、贾克勤、张复亮、张兴珍、王成玉、艾宪平等36名建国初期合格的民办教师等人投诉反映,他们的教龄都在25年乃至30年以上,其中有学区负责人、小教一级教师、教学能手、新长征突击手,他们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图: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两个牌子大门。
教书育人三十年、工资不足八百元
在中国,很多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的中小学,有大批长期担任教学工作,却不在学校编制的所谓 “民办教师”,他们不仅工资低,还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教师应得的各项福利待遇。多年来,中国各地都有的民办教师为改变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处境,不断请愿、上访。也有中央级媒体报道过民办教师的问题。
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都过了70岁,有的体弱多病,久卧床榻,可以说他们在教育战线上最艰苦的环境中献出了自己的毕生精力。现在由于我们政府官员的失职,不顾国家的文件的明文规定,使他们的切身利益严重受到损害,如果当地政府再不給他们落实政策在他们当中有的会含恨终身的。
▲图:36名民办教师一部分照片,他们为了教育事业贡献一辈子,当中年龄最小的都过了70岁,有的体弱多病,久卧床榻。
区政府、教委荒唐出台黑头文件
1997年8月25日出台了一个无头无尾的黑头文件:《关于转入部分民办教师的意见》文件。这个文件为什么没台头呢?为什么也没有落款呢?虽然不像是一个正规文件,而执行起来那么畅通无阻、雷厉风行呢?一是圆了568人民办转公办教师的梦,稳定了局势;二是这样做能盖严乡(镇)区教委暗箱操作的盖子,达到了安排亲信的目的。三是把94年前退休的在编民办教师拒之门外,存在教育系统腐败背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直系亲属交易提供了有利条件,“萝卜招聘”现象。
中央教人(1992)41号文件。1985年11月21日,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布泰郊政发[85]第58号《泰安市郊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和1991年1月1日,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泰安市郊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暂行办法》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订××,现予发布施行。签发人:唐家品,签发时间1991年1月1日文件。据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泰安市郊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文件中:第九条明确指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发其退休证书。泰郊政发[85]第58号文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必须经本人申请。中央教人(1992)41号文第二部分明确规定:民办教师县乡共管,以县为主。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随意辞退民办教师,还明确规定在职或退休的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同工同酬。
王士岳对《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说:“当时我们三个乡镇36名民办老师根本都没有申请过什么退休和退职申请报告,也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就勒令我们退休了。既然退休了为什么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发放工资,泰安市岱岳区教委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布泰郊政发[85]第58号《泰安市郊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
▲泰安市郊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泰安市郊区民办教师退休、退职暂行办法》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签发人:唐家品,签发时间1991年1月1日文件。
民办教师上访 接访最牛官话女书记
王士岳等人对《中国正义反腐网》记者说:“由于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我们到泰安市信访局上访,接访他们的是一个李科长(女)听完他们的事情后说道‘你们早干什么去了,你们自己写报告上报区教育局,然后报市教育局吧’。”
“2005年12月我们又去省教育厅反映问题,区教育局副书记周降丽在接访时对我们说:‘你们的事就是上国务院、联合国也解决不了’。”
多年来区、镇领导就是这样的推委、忽悠,我们也去了法院诉讼,法院有关领导说:你这是民告官,不便受理。既然不给他们解决,政府要有个正确的答复吧,不给答复为什么不按照国家的文件给他们解决呢?。
最牛的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信访答复意见给王士岳等人反馈内容:“1、符合《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文件规定中的要求。因此不属于冤假错案。3、符合我区区情的,发放渠道是正常的。” 我们试问你们按照教人(1992)41号文件中哪条规定。
同样民办教师 不同待遇
1994年8月11日区教育局经考试辞退了568名民办教师。教龄不足20年的,每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了一次性补助处理。25年、30年以上教龄者和我们同样办了退休手续。1994年12月底在岗的民办教师全部转录了公办教师,泰安市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向全市人民公布,泰安市没有民办教师了,民办教师已成为历史了。
这时,被辞退的568人认为一张试卷定终身不合理,于是上访到岱岳区区委,教育局局长张德泉说,用考试这个手段是对的,你们没考好,谁也别愿,不合格就得下岗。1996年9月他们逐级上访到省、市个部门,可不知什么原因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区政府,出台了没有文件号和公章的假文件《关于转录部分公办教师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辛培俊区长任组长,刘卫东副书记、刘灿军副区长、张德泉主任任副组长,教育、人事、计划、财政、劳动、公安、监察、粮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不知道这些领导有没有执行文件中的:“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监督。”可是奇怪的是把辞退的568人全部转录公办教师。
而这36名工作25年和30年以上的老民办教师,在没有得到县级以上的批准就勒令他们安民办教师的待遇退休了。
这36名退休的老民办教师,在1989年的每月的退休金是约40.00元,到1994年逐步涨到每月94.00元,现在的退休金每月是750.00元,而如果转为公办教师他们的退休金是每月2600元。
▲1997年8月25日区政府,出台了没有文件号和公章的假文件《关于转录部分公办教师的意见》文件。
36名没有落实政策的老民办教师的声明
今天我们36名退休的老民办教师通过《中国正义反腐网》及国内外新闻媒体报道作重要声明:(注:国内外新闻媒体采访36名老民办教师投诉代表人联系电话:王士岳电话:13695383547、李同玉电话:0531-86638020、张复亮电话:15163820436)
1、我们用古稀之年不惜任何代价讨回我们的公平、公正。
2、如我们的政策得到落实,我们放弃补发工资和其它赔偿。
泰安市教育局和岱岳区教育局的领导,你们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为什么这些同样是党的教育事业,同样人民教师,同样是退休,这36个工作25年及30年教龄老民办教师为什么不能享受到公办教师的退休待遇呢?
希望对这36名年老病残的离职民办教师,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这些不和谐的隐患,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重视。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