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重庆讯:6月9日,重庆商人李怀庆案件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继续开庭。多名被告人披露公安在审讯中恐吓、诱供,而检察院为坐实罪名当庭多次偷换概念。
▲重庆商人李怀庆和妻子包艳。(受访人提供)
李怀庆的妻子包艳告诉记者,庭审从早上9点半一直进行到晚上10点多。她在庭上再次见证了中国司法机关“断章取义、诬陷栽赃,严重违反法律程序”。
根据和李怀庆同案的几名被告陈述,他们在2018年1月31日被抓捕,而涉案事件都发生在2015年以前。他们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记不清楚,公安就预设情节进行诱供。他们被提示按照所设情节作肯定的回答,后被作为“犯罪事实”记录在案。
被告人田某遭警方威胁道,“你都进来了,不承认是走不掉的,你承认恐吓打人最多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为了尽快获得自由,田某只得认罪,但他至今已被关押2年4个月,将被判多长的刑期还不得而知。
包艳表示,重庆公安为了将李怀庆公司的正当经营非法化,还把企业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协议等描述成“五花大绑的预设陷阱”。她问,“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与每一个产生借贷关系的客户签订协议时,都会有那‘五花大绑’。难道国有企业就是合法化,非公企业就是非法化?”
此外,包艳认为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庭审过程中多次偷换概念。公诉人张爵称,三个人长期纠结在一起的组织就可能成为恶势力团伙,并以此将李怀庆的公司推为“恶势力团伙”。
其次,公诉人将民事纠纷强说成诈骗活动。被告和辩护律师多次举证表明,案件中所发生的金额都是实际产生借贷行为后收取的利息,利益额度或许超过中国大陆规定的民间借贷额度,但公司有征得借款人同意,并与其签订了合同、拮据和协议,中间不存在欺瞒行为。
再者,公诉人张爵多次提到借款人蒋某与李怀庆公司签订借条时被恶势力威胁,因为“当时公司的人都在场,蒋觉得受到了威胁”。但是所有被告都表示,自己在场只是正常到公司上班,没有打骂过蒋某。张爵不听取被告的意见,只强调他们在场,所以有参与。
公诉人还把公司的正常职务描绘成恶势力的严密层级结构,所有职责都是为犯罪服务。例如,刘某担任公司办公室,平时工作是司机兼办公用品采购员。但是他被公诉人认定为“组织严密的办公室主任”。
包艳表示,李怀庆和公司员工的“团伙恶势力的诈骗案”和他个人的“煽动颠覆案”本已合并成一案,但是法院故意将“煽颠罪”留在6月10日审理,且不让其他被告和律师出席。她认为公检法实施各种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目的是进一步迫害李怀庆和其他员工。
李怀庆的辩护律师范辰在微信朋友圈发文说,“雾都,见过如此审判吗?”
律师范辰写道,“今天(10日),我将在法庭为我的第一被告人作孤独的辩护。昨天,其他八个被告人已经辩护完毕,并作最后陈词,唯独我没有机会宣读辩护词,我的被告人也没有作最后陈述。法官让被告人按倒叙进行。”
“法官确定,今天开庭其他八个被告人和律师,都不用来了,而我将在空空荡荡的法庭做最后的斗争。其他被告人和律师将听不到我的微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