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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安丝绸总厂 改制黑幕调查
时间:2007年05月10日 作者:章敏感 新闻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

    1998年在我国风起云涌的企业兼并热潮中,浙江省临安丝绸总厂这个曾经多次荣获过省级先进生产企业荣誉的国有中型工厂,居然被一家资产规模远低于自身,负债额度大大偏高于自身的小型私企,浙江天松集团有限公司,在临安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政策支持帮助下,以蛇吞象的强制方式给予一举兼并。

    1998年4月23日代表浙江省临安市政府的常务副市长吴苗强与代表浙江天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施永祥和代表临安丝绸总厂全体职工利益的厂长汪掌富三方人员,根据当时临安市政府作出企业改制统一政策精神,并经临安丝绸总厂1998年4月第十届二次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共同签署由小私营企业,浙江天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并临安丝绸总厂,这个大国有企业资产的改制兼并协议,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份三方兼并协议是怎样一步步地演变发展成今天国有企业的负资产情况?记者对此展开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采访调查。

    “一团两制”协议怎能单方违约?

    记者注意到该份经1998年4月临安市人民政府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多方专题协调会,并以1998、12号会议纪要形式,充分确认了私企兼并国企协议内容:明确规定由浙江天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盘承接临安丝绸总厂一切资产,债务和人员,保证执行按照强强联合 “一团两制”优势互补政策,并将临安丝绸总厂改称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使其成为浙江天松集团名下的一家子公司,严格实行集团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内部有所区别的不同工资奖金分配制度和相关劳保福利待遇按排的独立倾斜政策,充分认可子公司所应享有的独立法人地位。并根据市府会议纪要第6款第三项规定精神,本协议生效后,责成浙江天松集团必须与临安丝绸总厂工会另行签订职工集体劳动合同。

    实际上浙江天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认真执行这份三方兼并协议,2个月之后就单方违背协议条款,首先撤销丝绸总厂的工会组织,直接堵塞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正常通道,从未与职工签订过任何劳动保障合同,无故剥夺职工所应依法享有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权利,将兼并之前临安丝绸总厂已经提留的退体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统筹费363.6万元,外加37万元职工安置费,共计400余万元,本应交由临安市社保局代管,并在其严格监督控制下依法有序使用的职工活命钱,由于政府行政监管功能缺位,而被浙江天松集团有限公司强行划走、侵占使用,置数百名职工的日常家庭生计与不顾,引发众多职工的强烈不满。强强联合“一团两制“优势互补的三方兼并协议怎能能随意单方违约?

    昔日功臣 成今天弃儿?

    曾有30余年辉煌建厂历史,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过一定贡献,占地555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达503万平方米,拥有1500多名职工,年创总产值达1081万元:净值1010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各占6918元,利税总额为555万元之丰硕成果的临安市丝绸总厂职工。连做梦都没想到,昔日通过手拉肩担,日以继夜,八小时内拼命干,八小时外作贡献、埋头苦干、勤俭持家、艰苦奋斗创造的国有资产,一下子变成了私营企业主的手中财富,当地政府所作出的种种文件和政策规定,如中共临委发(1997)49号文件。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临政发(1998)12号通知,临安市人民政府,临政发(1997)120号文件,临安市企业改制办公室,临企改(1999)14号文件,临安市人民政府,临政发(2000)61号文件,与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发(1999)17号文件,杭政办(2002)33号文件,杭政办发(2004)14号文件等相关企业改制兼并政策规定背道而驰。为浙江天松集团有限公司,公然违反临安市人民政府,临政发(2000)105号文件,关於部份下岗职工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试行意见的通知原则,明确规定了,4050下岗失业职工可以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精神,有意剥夺临安丝绸总厂职工的合法生存权利。提供了外部便利条件。其昔日的创业功臣,已成今天的公司弃儿,直接失去了原先所享有的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福利基金待遇,日常家庭生活无处着落。以前艰苦创业的年青人,如今大都已进入中老年阶段,除了手中掌握的丝绸织造技术之外,其它一无所有,这批职工现在被天松集团当作生活包袱一脚踢掉,连像样一点的社会服务工作都找不到,不知其今后如何生存?一个个布满愁容的巨大生活忧虑问号,明显写在了每一个职工茫然的脸上。

    借资产评估报告做手脚

    据记者了解:当时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改制政策是以零资产为界限,即资产负债为零,若大于零时,则必须出资购买,若小于零时,则可享受政府给予资产差额补偿。据临安丝绸总厂原职工反映,临安市政府原来出于,将临安丝绸总厂资产价格评估偏高而怕浙江天松集团公司不肯接收,所以才对其进行连续3次资产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一次比一次更低,达到负资产后,整体划转移交给浙江天松集团公司接管。记者从临安市会计师事务所,临会所评字(1997)336号,临会所评字(1998)第103号,临会所评字(1998)109号,出于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个企业临安丝绸总厂所作出三份内容截然不同的价格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就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多处数据漏洞,从这三份评估内容五不一致,前后自相矛盾,尚难自圆其说,全是为企业改制提供完整科学价值依据的所谓“资产评估报告”中第一份是1617万元固定资产,逐步演变发展成第二份报告中所说452万元,到第三份的负资产最后评估结论,其资产数据明显缺乏客观公正的科学依据作支撑,却对其厂内的4套住房,170台丝绸织机、多台空调等资产均未例入评估范围,完全是借资产评估报告做手脚,实际上已成为一个荒唐透顶的天大笑话。

    天松集团瞄准土地赚大钱

    采访中众多职工纷纷告诉记者,临安丝绸总厂有工业用地面积55572.4平方,约合84亩以及住宅用地13579.3平方,目前已全部变成了商业开发用地,其附近周围土地征用市场价格已达到每亩上百万元的销售价格,根据临安市政府规定,按每平方为260元的价格计算,需支付14448824元,而事实上划转给天松集团有限公司的价格是170元一个平方米,只需支付9447308元,从中可赚市场差价高达5001516元。其中还未包括天松集团今后利用该段黄金地块,开发商品房后的市场巨额销售利润在内,即使按照临安市人民政府临政发(1997)120号关於公布1997年临安市基准地价的通知,临安市锦城镇土地定级范围及基准地价标准的最低价计算,对五类工业用地价格为191元一个平方,而临政发(2000)45号关於调整临安市土地等级基准地价标准的批复中,明确工业用地价格为367元一个平方,并没有见每平方170元价格的用地政策,不知临安市政府与天松集团之间是怎么计算出这个用地价格的,实际上浙江天松集团早已在用心瞄准土地赚大钱了。

    被撤销企业还在申请批地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1998年7月3日临政发(1998)90号关於同意撤销临安丝绸总厂的批复和同年7月15日临安市经济委员会,临经组(1998)112号转发市政府关於同意撤销临安丝绸总厂的批复通知,均已明确承认了该企业的消亡事实,那么为何从2000年9月20日由浙江天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打给市国土局关於要求出让土地使用权报告中,又出现了临安丝绸总厂的企业名称:既然是已被政府明令撤销了的企业,那还有什么资格再去申请企业用地呢?而天松集团公司,则意欲把原临安丝绸总厂的工业用地,私下转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已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却始终未见临安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临安市丝绸总厂的所有土地推入市场,公开挂牌出让或竟拍销售,导致该宗地块一直拖延至今,未被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损失过大。

    信访听证之后无下文

    2005年11月25日中共临安市委和临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就临安丝绸总厂的企业改制不公,引发职工上访事件,而向其寄发信访听证告知书,同时又於2006年3月28日正式发送信访听证通知,许多临安丝绸总厂职工在接到该信访听证通知后,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前期应对准备工作,当他们聘请法律工作者,於2006年4月4日上午8点准时参加了,设在锦城街道武肃里社区4楼会议室,针对临安丝绸总厂实施企业改制情况的职工信访听证活动。对临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太湖源镇政府所作出的多次书面答复意见,及2005年10月28日的各方协调会议内容,提出了详细不同的阐述意见和相反观点,均未能获得公平满意的调查落实和明确答复处理。在许多职工的漫长期待中,至今已成为信访听证之后无下文的重重待解迷团。

    该企业兼并纠纷将会拖到何时才能彻底解决?谁来保护临安丝绸总厂全体职工的合法利益?本网将继续给予密切关注,并作深度跟踪报道。【作者:章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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