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红枫老人公寓变成“红枫山庄”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593次专题会议明确指出,鉴于红枫山庄一期已建成使用,二期用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经评估后协议出让,同时将一期的划拨用地经评估后改为出让用地。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浙江温州有关群众来信反映称,温州红枫山庄老人公寓(以下简称红枫山庄)打着公益项目的旗号骗取国家的土地划拨,而且采取变相的手段,一次性收取押金“长期居住”的方法大肆“出租”公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了解事情的真相,接到举报后,记者赶赴温州进行了采访。
项目获政府划拨土地
据了解,红枫山庄1998年4月17日获得了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建立鹿城区红枫山庄老人公寓的批复》;同年12月31日,又获得鹿城区计委批复。同日,鹿城区计委下达了《关于红枫山庄老人公寓基建项目计划立项的批复》,同意红枫山庄立项,项目选址在仰义乡渔渡村,总用地面积98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投资额600万元。还是同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仰义乡渔渡村集体土地4.986亩,征收原鹿城瓯江预制厂使用的国有土地10.418亩,共计15.404亩,划拨给红枫山庄使用。
记者注意到,在同一日,红枫山庄得到了鹿城区计委的项目批准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土地批准和划拨。1999年4月27日,红枫山庄又一次获得了温州市人民政府12.24亩国有土地的划拨。
2001年10月12日,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42.174亩国有土地划拨给红枫山庄使用。至此,红枫山庄总共获得了划拨土地69.818亩。
划拨土地受质疑
“有没有权利获得国家土地划拨,只要看该项目是盈利项目还是公益性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处处长陈庆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对记者解释。他告诉记者,对于红枫山庄一事,他们曾向温州市公安局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都分别作了汇报。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盈利性项目不能获得土地的划拨。”温州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看该项目是否盈利只要看他的营业执照。
“如果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肯定是盈利的。”这位负责人这样肯定的对记者说,民政部门的养老院、敬老院等公益性项目是不存在任何收费的,所以也不需要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只需要民政部门颁发许可证便可。
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了解到,红枫山庄是在1999年11月26日在该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经营范围是“寄托、收养老人、抚养孤寡老人”。显然,红枫山庄并不具备获得国家土地划拨的资格。另外,从红枫山庄给记者的答复中关于红枫山庄的“收养、寄养、租住”等3种入住形式也可以看出,红枫山庄确实是盈利机构。
据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杰介绍,目前鹿城区有30多家这样的托老、养老机构。而且除政府建设的完全公益性的机构外,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拿出5%的床位无偿提供给由民政局确定的“三无”孤寡老人入住。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有公益性的经营项目就是非盈利机构。
政府会议纪要一纸空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红枫山庄的土地问题,温州市人民政府早在2003年就已经有了明确的指示。2003年1月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第593次专题会议,就有关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协调。会议就老人公寓建设问题明确,今后非营利性老人公寓一般由政府组织建设,社会及个人建设老人公寓一般都是营利性的,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不能随意定性,对目前已申报的几处老人公寓建设问题,明确如下:鉴于红枫山庄一期已建成使用,二期用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经评估后协议出让,同时将一期的划拨用地经评估后改为出让用地。
“不能让会议纪要成了一纸空文。”北京一著名律师认为,尽管会议纪要不是法律,但是作为政府公务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和相关法律相抵触,会议纪要必须执行,否则,无法体现政府会议纪要的严肃性。
另据投诉人介绍,红枫山庄所在地的地价,如果用于商业开发,目前每亩土地起码在200万元以上。
无期限租赁也不合法
“打着公益项目的旗号,实际是谋取私利。”在采访中,一位不愿意署名的投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红枫山庄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慨。他告诉记者,红枫山庄一期投入使用后,其入住形式就遭受争议。
据其介绍,红枫山庄经营模式主要是与入住者签订长期居住合同,一次性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集资款,供入住人长期居住使用,并约定入住人可以在扣除折旧和修缮等费用(年3%)后退还押金(利息不计)退房。
记者在一份甲方为红枫山庄的《入住合同》中看到,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需要一次交清12万元左右的押金。另外,在签订入住预约单时,乙方(入住者)先预交定金5000元整;签订入住合同时(预约订单后的15天内),乙方再一次性交清如上所述钱款。
“老人公寓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可比性。”红枫山庄认为,他们制定这样的价格参考了其他地方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也考虑了温州市场的接受能力。他们承认,当初这样收押金也是为了兼顾弥补资金的不足。
“法律规定出租的最高年限为20年,红枫山庄‘无期限租赁也不合法’。”上述著名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房屋租赁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为了解红枫山庄土地划拨以及政府作出的会议纪要一事,记者分别给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发出了采访函。温州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派出一位副秘书长去了解此事。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得到温州方面的消息。对于事态的发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