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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村支书100万贱卖渔民安置地 开宝马住豪宅(图)
时间:2010年02月06日 作者:杨振东 新闻来源:南海网

村民说:这块地给我100万一亩都不卖(南海网记者 杨振东摄)


西秀镇政府在海南日报的公告(南海网记者 杨振东摄)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荣山寮村党支部书记符某,因开宝马、住豪宅,将政府划拨给60多户渔民的时价价值近5000万的70亩安置补偿地,以100万价给卖了,且渔民至今未分到任何卖地款,而被村民封为“最牛”村支书。近日,符某及村委会主任王某涉嫌非法转让政府补偿地,被海口市、区两级检察院立案查处。


       政府划拨70亩土地安置转产渔民


       2002年,为了配合国家建设海口粤海铁路工程海上航道通航的需要,海口市政府将周围渔村渔民布设在航道海域内的定置捕鱼工具清除。


       考虑到被清除渔具的渔民今后不免面临转产转业的困难,为保障好航道内被清除渔具的渔民的权益,2005年9月30日,海口市政府向海南省政府递交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给秀英区新海村、荣山寮村办理安置补偿用地问题的请示》(市府报【2005】186号),决定以办理安置补偿用地的方式给予补偿。


       2006年3月2日,经海南省政府核审批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复函海口市政府(琼土环资函【2006】62号):出让给荣山寮村两宗地,面积分别为26302.35平方米和20364.67平方米,作为安置补偿地,土地用途为商服(餐饮旅馆业)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


       2006年3月7日,总面积为70亩的清航安置地正式过户到荣山寮村委会。在知道补偿安置地已经过户到村委会,被清除渔具的60户荣山寮村民也放下心来。


       安置地“变性”留用地贱价售出


       “那时,每个有份参与补偿的渔民都在盘算着,等村委会卖地后,自己能分多少钱,怎么用这笔钱去为生活打算。”2月4日,南海网记者在荣山寮村采访时,航道内受损渔民代表洪明富介绍,然而,事与愿违。该地没过多久就被村委会以100万元价格给出售了。


       据了解,2007年7月,海南惠丰实业公司提出将这块土地作价1470万元,以参股的形式进行商业开发,不知何原因就没有下文了。但奇怪的是仅仅过了9个月后,却被村委会以100万元出售。


       为何安置地能被人如此轻易的贱卖,土地是如何从安置地变成了自留地,又是如何绕过村民和政府过户出售的?


       清航安置地被“暗度陈仓”西秀镇政府公告忽悠百姓?


       据记者调查,2007年9月21日,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批准了荣山寮村委会关于将村留用地(实为清航安置地)过户到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的申请,并给海口市国土局发函(秀府[2007]77号文件0,办理过户手续。


       得知这个消息后,2007年10月11日航道内受损渔民和渔民代表到国土局请求停止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同年11月15日,航道内受损渔民和渔民代表又到秀英区上访请求收回土地过户函,为此,当时秀英区区委书记陈笑波特别交待办公室主任到海口市国土局收回秀英区的过户函文:秀府[2007]77号文件。


       2008年4月25日,西秀镇人民政府在得到秀英区政府的指示后,又给荣山寮村会下发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到:荣山寮村委会必须征得航道内受损渔民的多数人及航道内受损渔民的五位代表的意见,同意后镇政府方可出具有关证明给村委会办理过户手续。并将西秀镇人民政府的指示在海南日报公告。


       然而,令所有航道内受损渔民没想到的是,在西秀镇通告不给办过户证明的一个月前,3月13日,该清航安置地已经被“暗度陈仓”过户到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航道内受损渔民质疑镇政府在土地已被过户后再发通告,这完全是在忽悠百姓!


       西秀镇:对土地过户毫不知情


       西秀镇政府为什么在土地已经被过户了1个月后,还要发公告承诺:“荣山寮村委会必须征得航道内受损渔民的多数人及航道内受损渔民的五位代表的意见,同意后镇政府方可出具有关证明给村委会办理过户手续”呢?


       2月4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前往西秀镇采访时,时任西秀镇镇长、现任西秀镇委书记杨柳芳不在办公楼,记者拨通杨柳芳电话表明来意。杨柳芳马上对记者说,她不在西秀镇,在秀英区开会,并表示年前都很忙,让记者年后再去找她。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秀镇镇长陈大强,他告诉记者,荣山寮村卖地并没有通过镇政府,土地过户镇政府也不知情,镇政府也是在后来才知道村委会已经在他们发公告之前就把土地过户了。如果早知道的话,肯定就不会再发公告给渔民承诺了。至于土地到底是怎么被卖掉、过户的,陈大强表示,只有问国土局了。


       国土局:无法回答记者问题


       那么,海口市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呢?根据国土局的土地档案资料,记者看到,在该地变更记事栏里这样记录:经荣山寮村超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签名同意使用权更名并经过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核实属实,根据2008年3月7日《重大事项集体会审意见》,使用权人更名为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


       当时的具体操作情况如何?海口市国土局户籍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当时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陈某已经不在国土局,相关材料也不齐全,无法回答记者问题。


       相关村干部已被立案查处


       另据了解,海口市区两级检察院已立案查处了秀英区西秀镇荣山寮村村委会干部非法转让政府补偿地的案件,荣山寮村村委会书记符某、村委会主任王某等11人已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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