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礼“据”贿
严重的社会腐败是国人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自阶级产生以来,腐败就寄生在人类社会的肌体上,古今中外从来如此,只是其程度不同而已。也有统治者治理得法,不使腐败毒瘤发生病变,社会健康发展的时期。新中国建立后,以毛泽东为领袖的共产党人带领终于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一举剪除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孳生的各类丑恶现象,迅速打造出中华民族空前的修明社会,再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祥和景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倡金钱挂帅,大搞物质刺激,权钱交易应运而生,贪官污吏茁壮成长,各类丑恶现象死灰复燃,贪污腐化蔚然成风;伴随着经济私有化的浊潮,腐败渗透到了中国社会的所有方面。面对无处不在的普遍性腐败,人们业已司空见惯,有的甚至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
改革开放以来的腐败,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言之“史无前例”似不为过,其蔓延速度更是惊人。究其原因,不能不是共产党宗旨的改变。从毛泽东时代的“为人民服务”,到改革开放的“廉洁从政”,直至主流精英聒噪的“高薪养廉”,演绎了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蜕化。古人云:“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在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声中,“党员也是人”的观念迅速取代了献身共产主义的理想,党的各级领导从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变身为权倾一方的政府官员。从陈云疾呼“党风问题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算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反腐倡廉”,官僚资产阶级从小到大,由弱变强,逐步成为左右中国社会进程的强势集团,国人无奈地称之为越反越腐,甚至有人断言“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
年少时读书学历史,对腐败亡国似懂非懂。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以来,时不时听到上辈人的怨语,说是当下领导们的腐败超过了快垮台时的国民党。笔者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无法亲身感受解放前的腐朽黑暗,只能将信将疑。在不断深化的经济私有化改革中,触目惊心的社会现实使我深刻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中国特色、全方位、多层次的腐败。短短二十几年,人民当家做主,社会风气良好的中国竟变成一个让世人咋舌的畸形社会。0.475的基尼系数,标志着中国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程度已跻身世界领先水平。“新三座大山”压得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喘不过气来……中华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社会乱象,郎咸平称“都是腐败惹的祸”。话可以这样说,但还应再往下问:空前的腐败是谁惹的祸?!
主流精英声称,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个理论被标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个绝对的谎言。按照这个逻辑,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肯定是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因此,要消除腐败的根源,必须取消“一党专政”——共产党下台。这个逻辑不仅荒唐,而且蛊惑人心。不是吗!“拨乱反正”以来,斥之为“专制”的毛泽东时代再怎么被妖魔化,也从来没给戴上社会腐败的帽子。封建皇帝绝对拥有绝对的权力,可唐太宗却打造出了几乎不见贪腐的“贞观之治”。主流精英们近三十年来的惯用伎俩,就是炮制似是而非的理论,利用掌控的话语权,耍弄谎言重复千遍即成真理的手法,“打左灯,向右转”,一步一步地把中国演变成一个“四不象”——挂着社会主义羊头的坏的资本主义。
中国社会的剧烈转型,即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中,无法约束的权钱交易催生了肆虐社会的贪腐;指导改革开放的“摸论”、“猫论”、“先富论”、“初级阶段论”等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忽悠,加上主流精英鼓吹的“腐败有利”、“腐败有用”、“腐败有理”等理论创新的推波助澜,致使我们整个民族信仰迷失、私欲横流,最终导致了严重的社会腐败,且有无法遏止的疯狂势头。按照反腐败研究专家邵道生的判断,我国的腐败分子至少还要猖獗三十年!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建设一百年”的创新理论,邵道生的推算结果应该偏于保守。
人们不解,以前共产党二十八年打下一个江山,解放后仅用了几年就荡涤、清除了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百多年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现在共产党用了二十几年怎么就收拾不了那些贪官污吏,而且这个社会还要让他们折腾下去。其实这个问题也好解——此党非彼党也。党的宗旨改变了,党的路线非变不可。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工农大众,早已被剥夺了政治权力,沦落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基础的动摇,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瓦解,必然削弱共产党的行政能力,党内高层的马克思主义者早已力不从心。流传已久的“政令难出中南海”,反映了中央政府执政能力的尴尬,其反腐败的力度就可想而知了。近些年落马的贪官,除了撞在枪口上的,大多是拔出萝卜带出的泥。于是,百姓中就有了反腐“只拍苍蝇不碰老虎”的指责,社会上才有了对“反腐设限”的忧虑。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走资派”、资本精英及无良学者狼狈为奸,上下鼓吹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极力阻挠反腐。在经济私有化改革已基本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攻坚战序幕刚启的当下,中国官僚资产阶级自视羽翼已丰,他们决不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坍塌,占领上层建筑,取得执政权才是他们的政治诉求。主流精英们绝不允许反腐败干扰他们的战略目标。去年“新西山会议”上的“图穷匕首见”,是其对执政党的公然叫板;今年人代会上确保了《物权法》通过,应是其政治攻坚的首战告捷;最近公然打出“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号,则更是其登上政治舞台的狂妄喧嚣。
相比之下,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却显得拖泥带水,有气无力。什么高薪养廉,夫人防腐;什么廉政事迹报告,贪官忏悔警示,甚至有人提议在包公像下搞廉政承诺,真是五花八门。然而,有利于防腐、反腐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布法》、《国有财产法》却议而不决,近乎难产。无奈之下,“借贪官人头,遏腐败势头 ”的呼声在民间响起,即用子弹解决贪官污吏的问题,但有人戏问现在子弹掌握在谁手里。兜售“自由”、“民主”、“人权”、“和谐”的专家教授们则喊出“人性化”反腐,建议立法让巨贪免死。爱恨在此泾渭分明!众所周知,中国的腐败,本来就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小的特色,如果再让巨贪不死,那就不是“死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而是“下了我一个,富了几代人”了!
对于腐败问题,邓小平曾说:“这个问题过去一直搞不通,可能是因为我们党的高级干部或他们的家庭陷进去的比较多,这个问题过去讲过多少次,讲了好几年,为什么成效不大,原因可能在党内,在高层。”这话或许是总设计师的经验之谈,可能是切身体会的肺腑之言,它道出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真谛。正是如此,各级纪委、反贪、监察等反腐机构的制度设计才形同虚设,“雷声大,雨点小”的“反腐倡廉”才如隔靴搔痒,官员们万不得已时就拍几只苍蝇来敷衍黎民,甚至糊弄百姓。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我们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订了无数,依法治国的口号已使人耳生茧,可我们今天算是法制社会吗!没有制度不行,完全指望制度更不行!时至今日,腐败成风,越反越腐的社会现实是对制度万能论者的有力驳斥。
然而,我国的领导高层似乎还在迷信制度建设。今年4月9日,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前对纠风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建立制度。今年两会期间,中央纪委领导人向媒体披露:酝酿已久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中编办审批,即将挂牌运作。实践证明,这种沿袭上级监督下级、专设机构监督权力部门的固有思路,难以增强反腐力度。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能进中央常委吗?进了常委就能力挽狂澜?郴州市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犯案的教训何在?中国现有的反腐机构并不少,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也很完备,我国的现状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缺少自下而上的监督,这才是腐败屡治不愈、愈治愈烈的根本原因。
我国反腐二十多年不见成效,反而成了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之一,这是客观事实。说实在话,在现行体制下,各级官员想不腐败都很难。一个社会如贪官污吏能恣意妄为,人在官场想独善其身已很不容易;而这个社会要彻底清除腐败,则几乎是一相情愿。“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这个悖论,它的深刻内涵应该不难理解。腐败这个毒瘤已在我国社会的肌体上发生病变。目前的反腐举措,充其量只是对癌症的保守疗法。化疗必定要伤筋动骨,难免痛苦,还得突破“反腐设限”的规则,且不能确保完全治愈。要铲除毒瘤,动手术应该是无奈的选择。做手术就得请医生。这个医生不能是制度,只能是人。制度是人制定的,制度有人严格执行才有效用,不然仅是费纸一张。在中国,要彻底根除腐败,只能依靠恢复了政治权力,被组织起来,重新当家做主了的工农大众。这才是真理!当然,这很难,或许也是一相情愿,但绝不是异想天开。【作者:程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