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柄利剑,这把利剑不能丢,要随时握在手里,随时出击,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的迁就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和犯罪。”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会上说。(6月26日《宁夏日报》)
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沦为腐败分子,成为“阶下囚”,大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如果在其出现轻微违纪行为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了解,提个醒或严肃批评,使其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组织都已知道,让其在脸红心跳中心有所惧。这样,就有利于避免一些官员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领导对此类违法违纪现象却喜欢大事化小,草率了事,或姑息迁就,放任不管,有的甚至对腐败分子包庇放纵。君不见,有些官员腐败,身边的同级、下属、群众和家属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却没有一个人及时地举报揭发,都在装聋作哑。结果,使贪官越来越腐败,直至东窗事发;更有甚者,当纪检部门都介入了某个官员的腐败案中,有的人还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更有一些官员,借着组织的光芒让腐败分子“生辉”,千方百计、耍着心眼为手下的腐败开脱。
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提出,“对腐败分子的迁就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和犯罪。”可谓一语中的,震耳欲聋,不仅体现了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的重要思想,也深刻反映了广大党员的心愿和亿万人民的心声,对此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
窃以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只有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人民群众才会更加拥护和信任我们党和政府,党和政府才能赢得民心。这就要求我们要像陈建国书记所说的那样,“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方面要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搞好,另一方面要把班子带好、队伍带好,带出好队伍、带出好风气。党组织把大家放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岗位上,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为党、为人民办事的平台,要珍惜好这个平台,切实负起责任来”。
我想,陈建国书记的要求并不高,做到也不难。首先,要严把思想防线。因为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先有腐败意识然后才有腐败行为。许多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后,不就是一再忏悔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吗?只要我们扎实地打牢思想基础,牢牢控制滋生腐败的发源地,就能有效地预防腐败。其次,要严把制度防线。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针对党风廉政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相对薄弱的情况,对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出现消极腐败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覆盖各个方面,从制度措施上堵塞各种漏洞,就能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再次,要严把监督防线。官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应行使到哪里,惩治和预防腐败就应开展到哪里,不留下空白盲区。如此,才能把班子带好、队伍带好,带出好队伍、带出好风气。【作者:林伟】